化知識產權保護 推進能源技術革命

化知識產權保護 推進能源技術革命

信息來源:《中國電力報》1229

    1220日,2016中國反侵權假冒創新戰略聯盟年度大會在京舉行。來自政企學研近300余名代表在會上發出了“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以及動員更多力量支持并參與保知打假工作”的集體呼聲。
  產業界更加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還有更宏大的政策背景:今年11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公布。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兑庖姟返诰艞l單列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明確提出要“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北京清創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總經理楊立告訴本報記者,如此高層次《意見》的出臺,在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歷史上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將極大地推動各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和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效率和有效性。
  作為技術密集型產業,電力行業近年來高舉能源技術革命的大旗,著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特高壓、智能電網、火電節能環保等領域收獲了技術創新的累累碩果,但與此同時,各類型專利侵權事件也時有發生,嚴重挫傷了企業創新的積極性,破壞了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
  對此,中國電力技術市場協會副秘書長盛建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要以國家此次出臺《意見》為契機,健全完善電力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體制機制、搭建專利公布平臺、暢通反侵權渠道、增強行業自律、配合有關部門加大侵權行為打擊力度,確保行業公平有序發展。
  “兩低一高”致電力專利侵權行為頻發
  電力行業對技術創新的重視程度是由來已久的。這從每年均由電力行業權威部門組織評選的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中國電力創新獎等獎項設置上就可窺見一斑,僅這兩大獎項每年獲獎的創新型技術就在百項以上。
  但在盛建華看來,電力行業在知識產權保護,尤其是在創新型技術成果的保護上,依然任重道遠,一些市場應用前景較好的技術,一旦投入商用,很快就會出現仿冒者,如果事先沒有申請專利或者申請文件相關保護條款不充分,那就是一場曠日持久的侵權糾紛或者案件。
  查詢知識產權領域較為權威、全面的數據庫──知產寶,可以發現,截至目前,已經裁判的電力行業專利侵權案件數量大約在100件左右。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主審法官、現任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高級法律顧問蔣利瑋告訴本報記者,雖然從絕對數量上來看,案件不是太多,但不代表侵權行為不多。
  “一是這個數據只是已經裁判的,沒有裁判的或者正在走司法程序的肯定不在少數;二是很多企業不愿意走司法程序,耗費大量的人力財力不說,主要是耗時太長,企業拖不起,要么選擇其他途徑解決,要么不了了之。”蔣利瑋說。
  為什么電力行業專利侵權行為會頻頻發生?楊立給出的答案是“兩低一高”──低成本、低風險、高收益。
  低成本,電力技術創新大部分都是實用新型,是在原來的技術基礎上做一些創新、優化、完善,雖然有核心技術,但是容易被抄襲;低風險,則是對侵權企業的懲罰力度不夠,出現侵權行為后,被侵權企業要么選擇行政保護,要么選擇司法程序,兩者都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和物力人力,可能最終勝訴下來,已經過了市場推廣的黃金期,企業耽誤不起。
  “退一步講,即使勝訴,對侵權企業也就是處以一些罰款,這些侵權企業通過仿冒技術在市場中可能獲利遠遠超過這些罰款,所以他們當然敢去抄襲技術。高收益方面,電力行業是屬于高投資的行業,大部分的技術應用都關聯著設備和工程,動輒數百萬、上千萬,相對來說,新技術的應用收益也是非常高的。這對于不愿意創新的企業來說,通過抄襲一項新技術就能獲得巨額利潤,肯定是非常大的誘惑,他們愿意鋌而走險,何況這個險還不是很大。”楊立告訴記者。
  蔣利瑋還分析了電力侵權行為在維權環節的兩大難點:一是電力技術專利侵權案件大都涉及到電力企業的生產設備,例如發電設備、輸變電設備、脫硫脫硝設備等等。一旦判定專利侵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制造、進口、銷售、許諾銷售和使用的行為,對設備的生產商、進口商、銷售商以及實際使用的電力企業都會產生較大的影響。二是在取證環節,電力行業的專利侵權產品大都是生產設備,在維權過程中需要在法院的主持下對專利授權文本與被控侵權的電力生產設備進行技術比對。但是電力生產設備一旦投入使用,很難停工配合法院的技術比對和調查取證工作,客觀上存在維權困難的情況。
  一方面是侵權企業面對“兩低一高”無所顧忌的仿冒沖動,另一方面是維權環節的多重困難,立足于技術創新謀求發展的企業則是有苦難言。盛建華告訴本報記者:“電力行業、電力企業特別重視生產安全和運行穩定,也希望能有一些新技術新產品得到應用,保障安全或者提高效率,但也輕易不敢嘗試新技術,因為投資巨大,安全風險也很大,一旦應用失敗就是大事,要讓一項新技術從實驗室應用到電力生產運行的環節中,是非常難的。首先得找到一家企業愿意給你來示范應用,成功了才可以去推廣。這還不提擁有這項技術的企業在研發過程中要付出多少的人力、物力、財力,耗費多長的時間。人家辛辛苦苦歷時長久研發了一項技術,侵權企業不到幾個月就仿冒出來,這對于創新企業來說,該是多大的挫傷?”
  關鍵在于提高效率加大懲罰力度
  科技決定能源未來,科技創造未來能源──這是能源技術革命的要義之一。對于電力工業來說,只有持續不斷涌現的新技術,才能推動其更加安全、綠色、高效發展。那么在創新驅動發展的征途上,如何才能有效地保護創新型企業的積極性和合法權益?
  盛建華認為,關鍵在于提高裁判效率和加大懲罰力度,不能讓侵權糾紛變成一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相關政府部門和法院要在取證、裁判上提高效率,讓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盡快得到保護,讓侵權人的行為盡快受到懲罰。尤其是在懲罰力度上,必須要加大,大到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企業不敢去侵權,從根本上杜絕這種想法、念頭的出現。
  寧可判得侵權人鬼哭狼嚎,也不該讓權利人怨聲載道──這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首任院長宿遲說過的在法律界流傳頗廣的一句話,與盛建華的觀點不謀而合
  楊立則建議,電力企業要加強專利意識,一旦研發出一種新的技術,應該盡快申請專利,只有獲得了專利,才能獲得相應的權利保護。更重要的是,創新型企業在一項技術的研發和專利申請階段,包括準備相關申請材料時,就要考慮好未來的維權。有些企業申請專利時,就是為申請而申請,沒有想到后期的維權,導致一旦出現侵權行為,權利得不到保護。
  本次國家出臺的《意見》,則從頂層設計層面為知識產權保護指明了方向。其核心意見,歸納起來大致為三方面:加大懲治力度、提高裁判效率、減少權利人成本支出。
  具體來說,《意見》提出要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積極發揮知識產權法院作用,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審合一”;由侵權人承擔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
  蔣利瑋認為,《意見》抓住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根子”,加大力度、提高效率、減少支出,這一個組合拳如果能通過實施細則和相關部門強力打出,對于侵權人來說,原來“兩低一高”的情況就完全不存在了;對于專利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將是空前的;對于創新企業來說,等于是吃下來一顆定心丸,以后可以安心、專心、放心地繼續推動科技創新。
  一方面是知識產權保護,另一方面則是新技術如何更快更好地應用推廣。盛建華表示,有些很好的新技術已經研發出來了,因為缺乏共享平臺、機制、渠道,其他企業用不了或者沒法用,只好組織人員自己再重新研發一遍,這是非常嚴重的重復投入。他認為應該建立技術共享的機制和平臺。
  這一點在本次出臺的《意見》中也得到了體現,《意見》明確提出要將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相結合,加強機制和平臺建設,加快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上一篇:綜合試點21個?。弘姼娘L起云涌
下一篇:我國首部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施行
發布時間: 2017-01-08    瀏覽次數: 1891
返回學習陣地